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
X消安〔2026〕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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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冬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:
为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,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省消安委统一部署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。坚持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,集中100天时间,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,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,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。
(一)总体目标。实现重点场所检查覆盖率100%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%、消防宣传培训覆盖率显著提升,坚决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。
(二)具体指标。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不少于2000处,开展消防演练不少于500场,培训重点岗位人员不少于2万人次。
二、重点任务。聚焦人员密集场所、高层建筑、老旧小区、工业园区、仓储物流等重点区域,开展全覆盖、拉网式排查。
(一)开展重点场所排查。1.检查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。2.严查违规用火用电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。
(二)强化消防宣传教育。深入开展消防宣传“五进”活动,针对独居老人、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开展敲门入户宣传,普及火灾逃生自救常识。
(三)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组织微型消防站、志愿消防队开展实战演练,确保初期火灾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三、实施步骤。行动分为动员部署、集中整治、总结验收三个阶段,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2月10日结束。
(一)动员部署阶段。202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,各县(市、区)、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方案,召开动员会议,广泛宣传发动。
(二)集中整治阶段。2026年11月11日至2027年1月31日,全面开展排查整治,建立问题清单,实行闭环管理。
(三)总结验收阶段。2027年2月1日至2月10日,市消安委组织督导验收,总结成效,完善长效机制。
四、保障措施。各县(市、区)、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行动取得实效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,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,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。
(二)严格督导考核。市消安委办公室定期通报进展,对工作不力、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。
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
2026年10月25日